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1936(15)

106日 

致電彭德懷并告左權、聶榮臻:“四方面軍同意我們意見,以一個軍到靖遠布置渡河,以一部向甘谷、武山間及莊浪活動,掩護二方面軍北移。主力位于通渭、馬營、隴西、會寧地區,對付胡、毛〔2〕及定西敵。二方面軍五日由徽縣到天水以南,約九號到通渭。爾后擬令其轉至瓦亭、隆德、靜寧大道及其以南地區。”電報說:紅一軍團主力在紅四方面軍接防靜、會段后,“我意以占領固原城、硝河城、青石咀三點之中間地區及其附近,南與二方面軍接近為適宜,以便盡量將胡宗南軍與東北軍向西吸引,利于爾后之機動”。

1〕達王,指蒙古王爺達理扎雅。

2〕胡、毛,指胡宗南、毛炳文。

同日 

致電李維漢、宋時輪:“目前不應過分威脅寧夏,因此東方仍以支隊活動為適宜。二十九軍亦不宜過早到定邊。”

108日 

同張聞天致電朱德、張國燾,徐向前、陳昌浩,任弼時、賀龍、關向應、劉伯承并彭德懷,通報同南京談判的情況,并指出:“估計南京在日本新進攻面前,有與我們成立妥協可能,但一面仍以重兵壓境,企圖迫我就范。我們應爭取迅速開始主要代表之談判,求得在實行抗日與保存蘇區、紅軍等基本條件下,成立雙方之統一戰線。”

1010日 

致電彭德懷:朱、張已到會寧,詢問見面人員與地點,中央已復。我們意見,以兄西去就他們為宜。“朱、張來電稱中央及毛、周、彭,自稱西北軍委,又一電稱執行毛、周、彭所示任務,亦事實上承認我們軍委。我們方面曾有兩電去,稱朱總司令、張總政委,以后即照此種方式解決,以便順利執行寧愿戰役。朱、張以兩總名義,依照中央與軍委之決定指揮各軍作戰。為使之增加對于執行軍事任務之堅決性,防止可能的動搖性(在目前是防止對寧夏戰役之某種可能的動搖),兄須加以特別之注意。”“見面時對老問題請一概不談。”

同日 

致電潘漢年、葉劍英:張子華〔1〕來電稱,陳立夫〔2〕赴寧數日可回,見了曾養甫,曾約恩來飛赴香港或廣州會談。我們答復:先停戰,后談判。看其復電如何再說。

1〕張子華,當時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局副局長。

2〕陳立夫,當時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

1011日 

同張聞天致電朱德、張國燾,徐向前、陳昌浩,任弼時、賀龍、關向應、劉伯承,彭德懷,征求他們對《國共兩黨抗日救國協定(草案)》的意見,指出:《草案》全文電達,請你們提出意見。“此草案是我方起草,準備恩來帶往談判,彼方可能容納之最后限制,尚不詳知。”同日 同張聞天致電左權、聶榮臻,劉曉,李富春,李維漢,宋時輪:同哥老會建立統一戰線,是在爭取其中優秀的分子,及擴大群眾參加抗日,并利用它進行白區白軍工作;而不是在蘇區內另外給哥老會組織團體與軍隊,擴大與加強它在蘇區內的影響與力量,造成我們自己工作中的困難。

1011日 、12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討論紅軍政治工作問題。毛澤東發言指出:紅軍的政治工作在克服長征中的疲勞現象,提高政治情緒上有成績。應特別注意干部教育,在這方面過去有成績,也有很多經驗,主要是:軍事與政治并重;理論與實際并重;理論與實際相聯系;教育課少而精。政治工作的方式要有計劃性、綱領性和靈活性,既要集中統一,又要有伸縮性,注意各地方、各時期、各部隊的差別,要適應游擊戰爭的特點。整個紅軍教育,包括軍事教育、政治教育、紀律教育和文化教育,提高軍隊的戰斗力。發言還著重談了干部政策問題,指出:我們的干部政策,第一,是信任干部,對干部應用之不疑;第二,對個別干部的錯誤,不應擴大化,應幫助他徹底解決問題;第三,尊重地方干部,他們與群眾有密切的聯系;第四,注意對干部進行政治教育。我們的干部標準是:第一執行黨的路線,第二能與群眾聯系,第三有獨立工作能力,第四遵守黨的紀律。

1013日 

致電彭德懷:“請按照十月作戰綱領〔1〕準備作出寧夏戰役計劃綱要,與朱、張面商后提出于軍委。”“一、二兩師本月底須集中固原以北,以便全野戰軍集中訓練,至少半個月,預先準備糧食。”“充分注意個別同志之可能的動搖性。準備在無別部參加時,野戰軍單獨執行冰期計劃。”

1〕十月作戰綱領,指中共中央、中革軍委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一日下達的《十月份作戰綱領》。《綱領》要求各方面軍作好渡河和攻擊寧夏的準備,從十一月中旬起,以紅一方面軍的西方野戰軍全部和紅四方面軍的三個軍,進攻寧夏;以紅四方面軍的另兩個軍、紅二方面軍全部和陜甘寧軍區獨立師,組成向南防御部隊,必要時抽一部參加進攻寧夏。

同日 

同楊尚昆致電彭德懷、左權、聶榮臻、朱瑞、鄧小平〔1〕:“九月二十三日小平同志來信,及一軍團黨務委員會的決議,我們完全同意。盼你們堅持這種方針,深入干部中去,從根本上轉變工作作風,與發展思想上的斗爭,教育干部,將干部的政治、軍事、文化水平大大提高一步,是執行一切政治軍事任務的決定一環。”

1〕朱瑞、鄧小平,當時分任紅一軍團政治部主任、副主任。

1014日 

致電葉劍英:要遲延胡宗南進攻,使我在十一月十五日以前保持西蘭大道于手中,以便紅二、四方面軍休息整理,順利執行新任務。我方已向南京提出四項意見:第一,希望寧方堅持民族立場,不作任何喪權讓步。第二,我方首先執行停止對國民黨軍隊攻擊,僅取防御方針,等候和議談判集力抗日。第三,請蔣暫時以任何適當名義停止軍隊進攻,以便開始談判。第四,在進攻未停止、周恩來未出去以前,準備派在滬的潘漢年進行初步談判。同日 同張聞天、秦邦憲、周恩來復電彭德懷,指出:為求黨與紅軍的真正統一與順利執行當前任務,對國燾及其他干部不可求善太急。我們政策應表示對他們信任。準備經過長期過程,使國燾及其他干部逐漸進步,估計他們是可能進步的。

1015日 

同張聞天、秦邦憲致電朱德、張國燾,徐向前、陳昌浩,賀龍、任弼時、關向應、劉伯承并告彭德懷,指出:現中日關系極度緊張,蔣介石似有以重兵保長江流域及黃河以南,而于晉、綏實行局部抗戰之意。我們為抓緊目前有利時機擴大停戰抗日運動,除公開致函國民黨并去電要求停戰談判外,現擬以紅軍各將領名義發布致西北各軍將領書,重申請其立即停止內戰,出兵援綏,并表明紅軍愿作前驅,以保衛西北、保衛華北、保衛中國、收復東北。此文件蘇區發布后,擬向我周圍白軍白區進行廣大的停戰抗日運動,以響應和援助可能發動的綏東抗戰。現請紅二、四方面軍將現任各軍師長政委姓名電告,以便列入在內,以廣宣傳,以壯聲勢。

同日 

以蘇維埃中央政府主席名義向蘇維埃新聞社發表談話,指出:“蘇維埃中央政府與人民紅軍軍事委員會現已發布命令:(一)一切紅軍部隊停止對國民革命軍之任何攻擊行動;(二)僅在被攻擊時,允許采取必需之自衛手段;(三)凡屬國民革命軍,因其向我進攻而被我繳獲之人員、武器,在該軍抗日時一律送還,其愿當紅軍者歡迎;(四)如國民革命軍向抗日陣地轉移時,制止任何妨礙舉動,并須給以一切可能之援助。”談話還說:“吾人已決定再行懇切申請一切國民革命軍部隊與南京政府,與吾人停戰攜手抗日,該項申請書,已在草擬中”;“如南京政府誠能顧念國難停止內戰出兵抗日,蘇維埃愿以全力援助,并愿以全國之紅軍主力為先鋒,與日寇決一死戰”。

1016日 

同周恩來致電任弼時、賀龍、關向應、劉伯承并致朱德、張國燾:“我三個方面軍目前應以休息整理、蓄積銳氣、準備執行新的戰略任務為基本方針。對敵采遲滯其前進方針,判斷在敵情地形等條件下可能達此目的。即使船渡不8461936年成,我亦應堅持此方針,方于爾后行動有更大利益。”

同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會議就林育英去紅四方面軍問題,討論了紅四方面軍的情況和中央的方針。在會上首先發言指出:四方面軍擁護中央是有誠意的。對四方面軍應該有個整理,并且應該經過張國燾,才更順利些。我們應該幫助他,使他的進步能更順利,并經過他將四方面軍整理好。工作怎樣做?第一,任命他為前線指揮;第二,張浩(林育英)同志去的任務主要在政治方面完成統一團結,將四方面軍的政治、軍事、文化水平提高一步。關于國燾過去錯誤的性質與程度問題,原則上是不說的。但如說到時應指出:這一錯誤是嚴重的政治上組織上的錯誤;另方面應指出是個別的、是機會主義性質的(對中央路線的估計不足),但不是整個路線的錯誤。因為就其整個歷史來說,還只是某個時期個別的錯誤。還有一點,如果他以后不再犯這樣嚴重的錯誤,將來不一定提這一錯誤,如果仍繼續發生這樣的錯誤,那是應與之作斗爭的。

1017日 

同張聞天、周恩來致電朱德、張國燾,徐向前、陳昌浩,賀龍、任弼時、關向應、劉伯承并告彭德懷,通報國民黨提出的談判條件,指出:“與南京談判有急轉直下勢,第三次與南京聯絡之代表十四日回西安,攜帶來國民黨條件如下:(一)蘇維埃區域可以存在;(二)紅軍名義不要,改聯軍,待遇與國軍同;(三)共產黨代表公開參加國民大會;(四)即派人具體談判。”電報并指出,蔣介石十六日到西安,我們正交涉由蔣派飛機接恩來到西安與蔣直接談判。

同日 

同楊尚昆致電朱德、張國燾,徐向前、陳昌浩、李卓然,賀龍、任弼時、關向應,將中共中央對回民問題的決定摘要通報,征求他們的意見。決定的主要內容為:堅持回民事情由回民自己辦理,保護阿訇和清真寺;紅軍在回民中只沒收反動軍閥官僚及廣大回民群眾所痛恨的人的財物,應由回民自己動手沒收,盡量發給貧苦回民;對于回民中地主高利貸者暫不沒收,而采取減稅、規定租額等以改善回民生活;紅軍不打回民土豪;應聯合阿訇與回民中知識分子,經過他們去接近回民。

 

版權聲明:本網站所有權利歸香港毛澤東詩詞網所有 關於我們 站長統計 聯系我們

©Copyright 2014 香港毛澤東詩詞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