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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毛澤東鐵面無私打掉七“大老虎”(4)
左祥雲被處決後的相關報紙
左祥雲貪污246元7角被處決 毛澤東親自下令總務廳扣押
這是共產黨歷史上對因貪污等腐敗問題而判處死刑執行槍決的較高級別的幹部。
中央蘇區時期,為籌建中央政府大禮堂和修建紅軍烈士紀念塔、紅軍檢閱臺、博生堡、公略廳等紀念物,設立了“全蘇大會工程處”。中央政府總務廳任命左祥雲為主任。這在當時是重大工程。中央政府為解決經費、材料等問題,採取發動群眾購買公債、鼓勵捐獻、厲行節約、支援建設等一切措施,集中了10萬元的資金和物資。整個工程於1933年8月動工。11月就有人舉報左祥雲與總務廳事務股長管永才聯手貪污工程款,經常大吃大喝,還強迫群眾拆房,隨意砍伐群眾樹木。中央人民委員會即令中央工農檢察部、中央總務廳抓緊審查,結果發現左祥雲在任職期間有勾結反動分子,貪污公款246.7元,並盜竊公章,企圖逃跑等行為,犯有嚴重罪行。
據此,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親自下令總務廳扣押左祥雲聽候處理。然而,總務廳管理處長徐毅卻私自放走了左祥雲。事情發生後,毛澤東責令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一定要將民憤極大的左祥雲一案查個水落石出。左祥雲被抓獲後,中央總務廳的腐敗問題暴露無遺。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同志親自主持人民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左祥雲及總務廳腐敗案件。1934年2月18日,對左祥雲執行了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