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1937(03)

 

125日 

關于向蔣介石提出交涉的幾個問題,同周恩來聯名復電潘漢年。復電指出:“(甲)楊、于、孫通電就新職,并準備取消臨時組織,已表示服從中央,目前只須蔣先生處以寬大,在陜、甘不駐多兵,優待漢卿顯示愛護兩部,釋其疑慮,即可徹底和平解決,我們當以全力斡旋,務底于成。(乙)為要說服紅軍將領起見,如無蔣先生手書甚為困難。因多年對立,一旦釋嫌,此簡單表示在蔣先生為昭示大信,在紅軍即全釋疑慮。且此書即經兄手聲明乘機直飛西安面交恩來,當絕對保守秘密,如有泄露由我方負全責。陜南駐軍一部,實為事實所限,務請蔣允諾。(丙)已命西路軍在甘、肅附近停止兩天,請蔣速令馬軍讓出甘、肅二州,即可停止東進。”

同日 

關于同國民黨談判紅軍經費等問題,同周恩來聯名致電潘漢年,指出:全部紅軍、地方武裝和游擊隊,每月伙食費至少需一百萬元。如照國民革命軍待遇,發給薪餉再加購買費,每月至少一百二十萬元。“徐向前部如在河西,可照蔣意在涼州以西,但請蔣電勸馬步芳讓出涼州、肅州等城,以便就食,并令馬部停止攻擊徐部,如向河東開則另外指定防地,此點望速復。”

同日 

致電周恩來、秦邦憲、王稼祥,指出:“(甲)目前談判要點在要求陜、甘不駐多兵〔1〕與紅軍一部駐陜南,后者由漢年交涉,前者應由楊〔2〕向顧祝同嚴重提出,要求不超過十個師,至低不超過事變前數目,蔣如有不繼續戰爭的誠意,無拒絕此點之理由。(乙)嚴重注意左派的過左情緒,宜由左派中明白分子自己說服左派,我們不宜說得過多。(丙)洛甫本日出發來西安。”

1〕指國民黨中央軍。

2〕楊,指楊虎城。

同日 

兩次致電周恩來、秦邦憲,彭德懷、任弼時,指出:“立即準備退出西安的一切事情。”“現在一切工作應放在退出西安后可能發生的新戰爭或新壓迫的基點上去布置。”西安退出后,應注意張、楊兩軍內部間以及與我們間進一步團結,而避免可能的分化與分歧。

126日 

同周恩來聯名致電潘漢年,提出與蔣介石交涉事項。電報說:“恩來正在苦口斡旋,中央社忽大發討伐電訊,引起張、楊兩部及西安學生異常憤激,特別東北軍方面更憤,認中央無誠意,抗戰論又高揚,使我們陷入困難中。望速交涉:第一,中央社改取和平論調;第二,前線中央軍不作引起憤激之動作;第三,對西安合理要求表示讓步;第四,請蔣示意閻百川出面調停,最好閻到西安一行。”本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請他將致閻錫山電交彭雪楓轉送;致閻電表示懇望閻出面斡旋,俾得和平解決西安問題。

127日 

同朱德、張國燾致電張聞天、周恩來、秦邦憲、王稼祥,彭德懷、任弼時,指出:“(甲)無論從哪一面說,主要的從政治方面說,均應對南京讓步。(乙)全力說服左派實行撤兵〔1〕。(丙)十五軍團亦準備撤退。(丁)和平解決后三方面團結一致,亦不怕可能發生的新的戰爭。”同日,毛澤東致電周恩來、秦邦憲:“無論如何要說服東北軍左派,全軍整然撤退,不可沖突。”“請以紅軍代表資格正式向左派申言,為大局計應即撤兵”。

1〕一九三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東北軍代表與顧祝同達成協議:東北軍在七天內將謂河南岸部隊撤到北岸。

同日 

東北軍少壯派應德田、孫銘九等五十余人向周恩來請愿,激烈反對和平解決方針,堅持釋張再撤兵。周恩來說服無效。深夜,周恩來獲悉孫銘九等已擬了一個暗殺名單,內有東北軍主和派和共產黨員。

同日 

致電潘漢年,指出:恩來用全力斡旋,結果楊虎城、于學忠、孫蔚如、何柱國諸人已完全同意服從中央,但東北軍大多數師團干部堅決要求張學良回西安一行,與東北軍干部見一面,訓話一次,即行撤兵,否則要打。我意蔣介石不妨讓張來陜一次,仍回南京,使撤兵不生波折,很和平地解決此問題。

128日 

連發兩電致周恩來、秦邦憲并告彭德懷、任弼時,指出:羅、宋〔1〕所部可出平涼。西路軍東進至山丹的沙河堡,敵集中防堵,又不能東進,在該地回旋一時期,相機消滅敵人。近日打一勝仗,繳槍二百余枝。請與王以哲交涉,羅、宋所部開至平涼附近策應,防胡宗南軍由天水東進。和平解決后,羅、宋可由平涼向蘭州以西策應西路軍。

1〕羅,指羅炳輝,當時任紅三十二軍軍長。宋,指宋時輪,當時任紅二十八軍軍長。

129日 

致電周恩來、秦邦憲,告以蔣介石令胡宗南繞過難攻的據點,向西安進迫,已達靜寧、會寧地區。并指出:“判斷蔣意,仍以軍事威脅求不戰解決問題,因正面不好進,故從天水、漢中兩方前進,威脅西安,以此尚有相當時間,以利交涉與說服左派。”

同日 

同周恩來聯名復電潘漢年:“為堅決贊助蔣先生方針和平解決西北問題,并永遠停止內戰一致對外起見,我們決定放棄陜南駐兵的要求,將徐海東部第一步由商縣撤至禮泉,第二步撤至正寧、慶陽,可在渭南撤兵之前三天開始由商縣撤退,以便在中央軍進駐西安之前,通過西安、咸陽線,惟須在陜北或寧夏增加一部分防地。”

同日 

東北軍的團以上軍官和主要幕僚在渭南開會。因應德田等堅持反對和平解決,會議決定在張學良未回來前,決不先撤兵。中央軍如再進逼,決一死戰。

130日 

致電周恩來、秦邦憲:應提醒楊虎城“對整個政治前途之自信心,對其他高級干部亦然,經過他們去提醒中級干部,認識自己的前途,并說明我們與他們始終愿在一起,為和平統一御侮救亡之總方針而奮斗。撤兵后蔣如食言進攻,彼時曲在蔣,我們則為最后自衛而戰,國人當同情,我們現在作戰則失去國人同情”。

同日 

同朱德、張國燾復電周恩來、秦邦憲、張聞天,彭德懷、任弼時〔1〕,指出:“我們意見如下:(甲)和平是我們基本方針,也是張、楊的基本方針。(乙)但我們與張、楊是三位一體,進則同進,退則同退,我們不能獨異失去張、楊。(丙)向張、楊兩部表示我們始終同他們一道,在他們不同意撤兵以前,我們不單獨行動,協助他們爭取更有利條件。(丁)用以上態度,爭取最后的和平。”

同日 

致信徐特立〔2〕,祝賀他六十歲生日。信中說:“你是我二十年前的先生,你現在仍然是我的先生,你將來必定還是我的先生。”賀信稱贊徐特立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總是揀難事做,從來不躲避責任;祝愿他健康長壽,“成為一切革命黨人與全體人民的模范”。

1〕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一八年毛澤東在湖南第四師范和第一師范求學期間,徐特立在那里任教。周恩來等一月三十日致毛澤東等的電報中說:“我們主張接受甲案實現和平,在接受甲案后南京如繼續進攻,則我方實現自衛戰”。“但本黨主張未能說服西安左派,也未能使楊虎城及穩健派同意,他們不論紅軍參加與否均主抗戰”。

2〕徐特立,當時任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教育部部長。

131日 

致電周恩來、秦邦憲,指出:“我們與張、楊兩部應取進則同進、退則同退之方針,我們立場已向南京表時,即打亦不至基本妨礙我們方針,無論打勝打敗,結果仍是講和,但對張、楊兩部影響較好。”“當然在打之前,力爭張回,而免去打。”

同日 

致信李克農:諸購整個中國歷史演義兩部(包括各朝史的演義)。

22日 

主張和平解決西安善后問題的東北軍第六十七軍軍長王以哲,被東北軍中主張武力解決的青年軍官槍殺。

同日 

同朱德、張國燾致電周恩來、秦邦憲并告彭德懷、任弼時:“(甲)十分注意你們的安全,緊急時立即移至三原。(乙)十五軍團亦望周、博令其注意。”

24日 

致電潘漢年:“前線已開始撤退,和平前途可逐步實現”。“紅軍在商縣以東者早已開始撤退,主力亦昨日起開始撤退,約七天可通過咸陽,在三原者本日開始向指定地點移動。”“但蔣對東北軍、十七路軍撫慰政策必須堅持不變。”“望你同張沖兄在五天至七天內飛來延安一行,商決各種合作問題。”

同日 

同朱德、張國燾致電楊虎城、于學忠轉王以哲家屬,吊唁王以哲遇難。同時,還向東北軍第六十七軍副軍長吳克仁及全軍官兵發出唁電。

28日 

致電周恩來,請與顧祝同面商:防地必須增加金積、靈武、中寧、豫旺、安邊、寧條梁、瓦窯堡、清澗、宜川等處。

同日 

顧祝同率國民黨中央軍進駐西安。九日,張沖、潘漢年到達西安。

29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會議討論和通過《中共中央給中國國民黨三中全會電》。毛澤東在會上發言指出,這個電報發表,各方面會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政治上是可以說明的,是可以表示我們真正抗日團結御侮決心的。

同日 

關于同國民黨政府談判的主要內容和條件,同張聞天致電周恩來:(一)關于和南京方面交涉的政治立場,請參閱致三中全會電。(二)軍事方面,同意編為十二個師四個軍,林彪、賀龍、劉伯承、徐向前為軍長,組成一路軍,設正副總司令,朱德為正、彭德懷為副。(三)餉項,如對方應允即改番號,即照中央軍待遇領受,如對方仍欲緩改,則每月接濟至少八十至一百萬。(四)如有國防委員會的組織,紅軍應派代表參加;如暫時無此種組織,紅軍亦需要駐京代表,參與國防準備。(五)黨的問題,求得不逮捕黨員、不破壞組織即可,紅軍中組織領導不變。十日,再電周恩來,提出同國民黨政府方面談判的補充內容和條件:“我們參加者:(一)軍事機關如軍委會、總司令部、國防會議等;(二)政治集會如各派各黨之代表會議、國民大會等;(三)抗日時參加政府。”

同日 

傍晚,出席為歡迎本日到達延安的《大公報》記者范長江舉行的宴會。晚十時,在鳳凰山住處會見范長江,作竟夜長談。談到戰略問題時,毛澤東說:第五次反“圍剿”失敗在不應當搞廣昌大決戰,不應同陳誠指揮的主力硬拼。應當暫時放棄蘇區,分紅軍為四路,猛出杭州、蘇州、南京、蕪湖四點,施以佯攻,以誘動江西兵力,然后擇弱點一戰,勝而后回江西,再突破弱的方面,則蘇區可以保全。談到共產黨現時的要求時,毛澤東說:希望中國走上憲政民主之路,以民主求統一求和平。和平統一之后,始可以言抗日。故為實現民主政治,共產黨可放棄土地革命和蘇維埃、紅軍的名義。有人反對共產黨談愛國主義,這是不徹底懂得馬列主義。馬列主義是反帝國主義的,在半殖民地的國家提倡愛國主義,本質上就是反帝國主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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