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1917(1)

  1917年 二十四歲
  3月
  同蕭植蕃(蕭三)聯名寫信給來長沙參加黃興葬禮的白浪滔天⑴,說:“先生之于黃公,生以精神助之,死以涕淚吊之,今將葬矣,波濤萬里,又復臨穴送棺。高誼貫于日月,精誠動乎鬼神”。“植蕃、澤東,湘之學生,嘗讀詩書,頗立志氣。今者愿一望見豐采,聆取宏教。”
  4月1日
  以“二十八畫生”筆名,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二號發表《體育之研究》。文章詳述體育運動的意義、作用和方法。關于體育同增強民族體質、保衛國家的關系,說:“國力苶弱,武風不振,民族之體質日趨輕細,此甚可憂之現象也。”“夫命中致遠,外部之事,結果之事也;體力充實,內部之事,原因之事也。體不堅實,則見兵而畏之,何有于命中,何有于致遠?堅實在于鍛煉,鍛煉在于自覺”。關于體育同德育、智育的關系,文章說體育對于我們,“實占第一之位置,體強壯而后學問道德之進修勇而收效遠”,身體是“載知識之車而寓道德之舍”,小學應當專門注重身體的發育,中學和中學以上應當德、智、體三育并重。文章批評當時學校課程繁多而又不重視體育,說“吾國學制,課程密如牛毛,雖成年之人,頑強之身,猶莫能舉,況未成年者乎?況弱者乎?”文章推崇清初顏元、李塨的“文而兼武”的思想,贊同“文明其精神,野蠻其體魄”的主張。文章論述身體強弱的轉化,說“人之身蓋日日變易者:新陳代謝之作用不絕行于各部組織之間,目不明可以明,耳不聰可以聰,雖六七十之人猶有改易官骸之效”。生而強者,如果“濫用其強,不戒于種種嗜欲,以漸戕賊其身”,終會強而轉為弱。而弱者,如果“深戒嗜欲”,“勤自鍛煉”,久而久之也會變為強者。“總之,勤體育則強筋骨,強筋骨則體質可變,弱可轉強,身心可以并完。”文章認為體育之大效尤在“足以強意志”。“夫體育之主旨,武勇也。武勇之目,若猛烈,若不畏,若敢為,若耐久,皆意志之事。”“意志也者,固人生事業之先驅也。”文章還介紹自編的一套“六段運動”體操。
  4月23日
  到芋園看望十六日從北京回湘的黎錦熙,互相介紹北京、湖南政局及社會情況,并談學,甚為投機。
  6月
  一師開展考察學生德、智、體優秀的“人物互選”活動。全校十一個班四百多人參加選舉,選出三十四名。毛澤東得票最多,按考察內容獨得六項⑵優秀,其中,言語、敦品兩項得票數第一,膽識項得票為他所獨有。

夏 為蕭子升的讀書札記《一切入一》作序。序言說,治學要打好基礎,日積月累,“今日記一事,明日悟一理,積久而成學”。做學問如像筑臺,“庇千山之材而為一臺,匯百家之說而成一學”,“臺積而高,學積而博”。但是,學問不但要博,尤其要精,在博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加以條理,“有臺而不堅,有學而不精,無以異乎無臺與學也”。序言批評中國舊學的弊病“在于混雜而無章,分類則以經、史、子、集,政教合一,玄著不分,此所以累數千年而無進也”。認為蕭子升的札記積累很多材料,“則宜有以條理之,挈其瑰寶,而絕其淄磷焉。又持之以久遠,不中途而輟。誠若是,則固百丈之臺之基矣”。

  7月中旬—8月16日
  同蕭子升步行漫游長沙、寧鄉、安化、益陽、沅江五縣,歷時一個月,行程九百余里。這次長途旅行,未帶一文錢,用游學的方法或寫些對聯送人以解決食宿,所到之處,受到農民友善的歡迎和款待。沿途接觸城鄉社會各階層的人,了解一些風土民情,獲得許多新鮮知識。
  8月中旬
  將自己抄錄的《西洋倫理學史》(楊昌濟譯)七本,借給同班同學羅學瓚閱讀⑶
  8月23日

致黎錦熙長信,探討救國救民的“大本大源”問題。信中說,天下紛紛,時人雖有一些變革主張,但對救國之道,未找到一根本解決辦法。即說維新派康有為,也是“徒為華言炫聽,并無一干豎立、枝葉扶疏之妙”,“今日變法,俱從枝節入手,如議會、憲法、總統、內閣、軍事、實業、教育,一切皆枝節也”。而所謂本源,就是“宇宙之真理”。“天下之生民,各為宇宙之一體,即宇宙之真理,各具于人人之心中”。信中強調,“以大本大源為號召”,通過改造和普及哲學、倫理學來變換全國的思想,這就是救國救民的根本道路。“今吾以大本大源為號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動者乎?天下之心皆動,天下之事有不能為者乎?天下之事可為,國家有不富強幸福者乎?””當今之世,宜有大氣量人,從哲學、倫理學入手,改造哲學,改造倫理學,根本上變換全國之思想。此如大纛一張,萬夫走集;雷電一震,陰曀皆開,則沛乎不可御矣!”他認為,一旦哲學得到改造和普及,人人“共躋于圣域”,“彼時天下皆為圣賢,而無凡愚,可盡毀一切世法,呼太和之氣而吸清海之波”。這樣,就達到“太平世”的大同境界。信中主張“思想道德必真必實”,東方思想雖然有許多不切于實際生活,但“西方思想亦未必盡是,幾多之部分,亦應與東方思想同時改造”。毛澤東在信中還說,“畢業之后,自思讀書為上,教書、辦事為下”,很久以來就想辦私塾,取古代講學與現今學校二者的長處,“暫只以三年為期,課程則以略通國學大要為準。過此即須出洋求學,乃求西學大要,歸仍返于私塾生活”,繼續深造。

開學后,聽楊昌濟講授修身課,教材為《倫理學原理》⑷,學至次年第一學期。毛澤東精心研讀此書,寫下一萬二千余字批注,對書中一些倫理學和哲學觀點提出自己的見解⑸,強調“道德哲學在開放之時代尤要”。批注突出強調個人價值,主張“唯我論”,提倡個性解放。毛澤東在批注中寫道,自己在倫理學上有兩個主張:一為個人主義,一切生活動作,一切道德,都是為了成全個人。一為現實主義,“吾只對于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負責”。他說:個人有無上之價值,個人的價值大于宇宙的價值,“故凡有壓抑個人、違背個性者,罪莫大焉。故吾國之三綱在所必去,而教會、資本家、君主、國家四者,同為天下之惡魔也”。“吾從前固主無我論,以為只有宇宙而無我。知其不然。蓋我即宇宙也。各除去我,即無宇宙。各我集合,即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茍無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間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從者惟我也。”他認為,“人類之目的,在實現自我而已”,成人之美、舍身拯人、為他人謀幸福等,都是為了實現自我,滿足個人精神的需要,達到自利之目的,即所謂“精神之個人主義”。批語反映了某些辯證法和唯物主義思想,其中說:“人世一切事,皆由差別比較而現”,“進化者,差別陳迭之狀況也”。對于泡爾生關于“世界一切之事業及文明,固無不起于抵抗決勝”的觀點,極表贊同;而不同意泡爾生關于“人類勢力之增,與外界抵抗之減,其效本同”的觀點。批注寫道:“河出潼關,因有太華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風回三峽,因有巫山為隔,而風力益增其怒號。”這種思想,還反映在批注中對社會歷史的看法:“治亂迭乘,平和與戰伐相尋者,自然之例也。”“吾人恒厭亂而望治,殊不知亂亦歷史生活之一過程,自亦有實際生活之價值。吾人覽史時,恒贊嘆戰國之時,劉項相爭之時,漢武與匈奴競爭之時,三國競爭之時,事態百變,人才輩出,令人喜讀”。批注表明,毛澤東對過去推崇“大同”境界和人人皆為圣人的觀點,有了改變。說:“吾知一入大同之境,亦必生出許多競爭抵抗之波瀾來,而不能安處于大同之境矣。”“吾嘗夢想人智平等,人類皆為圣人,則一切法治均可棄去,今亦知其決無此境矣。”此外,批注中也有不少“精神不滅,物質不滅”的觀點。在閱讀《倫理學原理》期間,寫了一篇題為《心之力》的作文,受到楊昌濟的贊揚,得一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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